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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眼看到标题,少看见两个字,变成了《伦理道德是商业欺诈的重要力量》。觉得这文章写的好啊,很符合实际嘛。结果觉得长度不太对头,仔细一看才发现,还有“制约”二字。这我就觉得这篇文章写的不太对了。
广大群众是讲伦理道德的。所以会有一个善良的心,自然会觉得任何人出来做生意,都是为了方便大家互通有无,也就不会认为有什么欺诈行为了。于是,就更容易上当了。越是奸诈的商人,越会大喊童叟无欺,而老实的商人总是说“我也得赚点啊”,当然啦,这种老实商人基本上是不存在的。l打着伦理道德的幌子进行欺诈才是奸商本性。所以,伦理道德乃是商业欺诈的重要力量。
再看我们广大群众,只好相信监管部门,相信政府机构。只要他们说好的,老百姓就认为好。这也是一个伦理道德的必然结果。可是实际呢?显然最近发生的事件,以及以前的种种迹象无不证明了这些组织是很靠不住的。人们所坚信的,人们所坚持的伦理道德已经变成了愚弄欺骗人们的工具。那么这个伦理道德,就根本制约不住商业欺诈,而且,还被商业欺诈所利用,变成了工具。还有一个明晃晃的例子,就是某些搜索引擎的行为,一方面标榜自己市场占有率和本土化,一方面在搜索结果上大作手脚。显然,这种做婊子立牌坊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行为,恰恰是钻了大家认为伦理道德可以约束商业欺诈的空子。
可见,伦理道德在金钱相关的地方是毫无意义的。我们需要的,是法制,是绝对的严格,而不是靠一个所谓的伦理道德这种空头口号来解决问题。而这明显是需要一个中立的,不会被金钱左右的组织去完成。并且要有相应的法规来执行。重点不在于有法规,而在于有法规之后的执行。在于有人去管,有人去规范,空立法不执法,法制再健全也转化不成法治。有法不治还不如人治了。

